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坚持“六个务必”
发布时间:2019-01-15 浏览次数:482 来自: 湖南柏帆建设有限公司
近日,经国务院批准,生态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改委、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了《渤海综合治理行动计划》(以下简称《行动计划》)。
《行动计划》明确了渤海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、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,提出“确保渤海生态环境不恶化,三年综合治理取得实效”。根据行动计划,核心是提高渤海生态环境质量。主要方向是突出生态环境问题,海陆结合,协调推进“治污”,坚持“生态保护与风险防范”相结合,规范与基础治理相结合,注重突破与全方面推进,科学规划,多措并举为确保渤海生态环境不进一步恶化,三年综合治理取得成效。
根据行动计划,渤海综合治理覆盖渤海全境,辽宁省、河北省、山东省和天津市。重点关注“112”沿海城市,即天津等12个沿海城市及以上。
根据行动计划,通过3年的综合治理,大大减少陆源污染物入海量,显著减少入海河流劣Ⅴ类水体;工业直接排放的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;清理违法不合理排放口;建立健全港口、船舶、养殖活动和垃圾污染防治体系;实施最严格的围垦治理,不断提高沿海生态功能,就是逐步恢复渔业资源,加强和提高环境风险监测、预警和应急能力。
到2020年,渤海沿海地区水质优良(一级、二级)比例达到73%左右。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包括:开展陆源污染防治行动、海域污染防治行动、生态保护与恢复行动和环境风险防范行动,明确具体行动内容和完成时限。
此外,行动计划还明确了具体保障措施,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实施。